离婚时房产归属谁?
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,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应平等分割。但是,如果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通过继承、赠与单独所有,并且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,则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。此外,双方可协议决定房产归属,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、子女抚养及生活需要等因素作出判决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: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离婚后发现新财产怎么办?
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但如果在离婚后,一方发现存在离婚时尚未处理的、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新财产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该方有权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法条内容: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”
以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八十三条
法条内容:“离婚后,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,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。”
离婚时房产归属的判定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,结合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处理,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安排。